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华夏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北京城市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北京城市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一、平级转专业的规定(政策摘录)
1.按照《北京城市学院关于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办法》,本科学生可在大一上、大一下、大二上三个阶段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2.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分之一(含)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学校内转专业;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分之一之外的学生仅可以申请在本校区内转专业。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专业教研室确定的《转专业需补修课程情况表》中的课程进行补修,补齐相应的课程。
二、平级转专业过程中相关的成绩管理办法
1.原则上转专业前原专业中已经通过的课程,均全部认可并保留。
2.如原专业还有遗留未通过的公共基础课需要重修,转专业后需继续重修未通过的公共基础课,并正常计入重修门数。
3.如原专业还有遗留未通过的专业类课需要重修,按如下规定执行:
(1)转入新专业后,由新专业教研室确定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必补课程+选补课程,以保证需要补修的课程门数多于需要重修的课程门数)。
(2)根据学生补考后的成绩,确定学生在原专业最终需要重修的专业课门数,转专业后需要补修的专业课门数要不少于需重修的专业课门数。
(3)原专业需要重修的专业课程的相关成绩记录,在教务系统中要标记“成绩无效”,不再继续安排重修,毕业资格审核时也不再审核。
(4)转入的新专业中需要补修的专业课程,按照正常成绩进行记载(在教务系统中标记清楚替代的原课程信息)。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教学计划中的正常课程对待,必须要学习并最终通过,否则影响学生毕业。
三、休学复学后,因原专业已无而转专业时,相关成绩管理办法
1.原则上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均全部认可,不需要再补修新转入专业之前学期的课程。转入新专业后,随新专业继续学习即可。
2.如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中有未通过的课程需要重修:
(1)如为公共基础课,则正常安排进行重修,并按学校有关重修的规定执行;
(2)如为专业类课,则由新转入专业确定相同门数未修过的专业课进行重修,以重修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总库中,替代之前学期需要重修的专业课程。(之前学期需要重修的课程成绩在成绩总库中标记“无效”。重修门数不变。)
四、因学籍异动而导致降级时,相关成绩管理办法
1.原则上进入相同专业低一年级学习,如遇之前已经学过的课程,按照学校课程免修的要求,如达到免修的成绩,可申请免修;
2.降入二年级或以上年级时,如遇学校招生专业调整,所降入年级无原专业而转入其他专业者,从所降入年级开始继续学习,该年级前期所修课程均全部认可,如该年级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中有未通过需要重修的课程,则按以下要求处理:
(1)如为公共基础课,则正常安排进行重修,并按学校有关重修的规定执行;
(2)如为专业类课,则由新转入专业确定相同门数未修过的专业课进行重修,以重修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总库中,替代该年级前期需要重修的专业课程。(该年级前期需要重修的课程成绩在成绩总库中标记“无效”。重修门数不变。)
五、参军复员后,因原专业已无而转专业时,相关成绩管理办法
1.原则上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均全部认可,不需要再补修新转入专业之前学期的课程。转入新专业后,随新专业继续学习即可。
2.如前期已经修过的课程中有未通过的课程需要重修:
(1)如为公共基础课,则正常安排进行重修,并按学校有关重修的规定执行;
(2)如为专业类课,则参考平级转专业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北京城市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2、二年级及以上者;
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北京城市学院转专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