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华夏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作为公安行业院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依照定向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一)因事故伤残或患病,经校医院及其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确有特殊困难,并有充分证明,经学校学生所属学院和教务处认定,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相关特长,经转入专业学院考核同意接收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办理流程:
(一)学生转专业,由本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所属学院和申请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6、17教学周受理学院报送的转专业申请。
(三)获准转专业学生当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学习及考核,如成绩不及格仍需参加重修或补考。于次学期初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退役或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
第二十六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当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学习及考核,如成绩不及格仍需参加重修或补考。于次学期初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
(三)应作退学处理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申请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六)申请由非公安类专业转入公安类专业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八)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九)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十)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
第二十八条 在同一专业内转入不同专业方向,参照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或者不适应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出学校。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外校学生转入。转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
(三)应作退学处理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申请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六)申请由非公安类专业转入公安类专业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八)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九)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十)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
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转专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