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类)、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院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名(以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类)、考生类别、计划数、学制和收费标准等如下:
第八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普高文、理科统招计划。
招生专业(类)、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院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名(以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类)、考生类别、计划数、学制和收费标准等如下:
第八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普高文、理科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