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机制
高校保送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考试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考;相关学院负责业务主考、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申诉。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许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对所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国家如出台新的保送生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4.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3760
传真:0731-88823070
网址:http://admi.hnu.edu.cn
监督与申诉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经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