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教学及科研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在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核对一致的基础上,由审核工作组通过报名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随机网评,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考生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可优先获得测试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与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二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
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