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附 则
我院自主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统一考试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5776799、5776800、5775888、5777161(3月1日?5月10日工作时间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