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严格按考生分数、志愿,分批次、分类、分县(区、市)录取。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由市和县(区、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上设立统一录取场,普通高中6月25日左右录取(含彝区“9+3”学校预录取),中职类学校6月27日左右录取,录取中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确定。任何县(区、市)和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录取过程中随意突破,凡考试成绩在录取线下的考生,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各类学校的录取批次依次为:
(一)自主招生录取
乐山外国语学校、四川博睿特外国语学校新生的录取在5月15日前按审批计划一次性完成,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送市招办存档。已录取学生参加全市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但不参加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提前批:
1.乐山一中、五通桥中学、峨眉二中、草堂高中美术班、牛华中学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提前录取。
2.彝区“9+3”面向“两县一区”预录取。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本县域内定向分配到相应初中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市)录取;乐山市更生学校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按省上分配计划预留送省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录取
由市招办按省上下达计划进行预提名单,送省参加全省统一录取。其分数线的划定,将根据生源计划情况决定,若空余计划比较多,市招委将报告省考试院作出适当调整。
(四)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为了切实加强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的统一管理和规范录取工作,今年继续实行全市职业学校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统一按考生志愿分批投档录取。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录取,由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审查录取名单。凡未按考生志愿和统一程序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承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