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加分对象办理程序与要求
一、少数民族考生
1、考生:
(1)填写“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
(2)家长须带户口簿原件及相应证件和“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到市民族宗教局审核签章;
(3)上交经市民族宗教局审核签章后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及户口簿原件5月10日前交于考生所在校汇总。
2、县区招生办:
(1)审核“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和户口簿原件;
(2)导出“注意录取”考生汇总表,一式四份。送市、县两级中招办、招生监察室各一份。
二、双农民独女户考生
1、考生:
(1)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2)须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相应证件、“注意录取”登记表到县(区)计生局审核签章;
(3)把经县(区)计生局审核签章后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户口簿原件于5月10日前交考生所在校汇总。
2、县区招生办:
(1)审核“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原件;
(2)导出莆田市普通高中“注意录取”考生汇总表,一式四份。送市、县两级中招办、招生监察室各一份。
三、双农民二女户考生
1、考生:
(1)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2)须带户口簿、其父或母结扎证原件或存根证明、“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到县区计生局审核签章;
(3)把市、县区计生委(局)审核签章后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户口簿原件、结扎证原件带到县区招生办审核。结扎证遗失的,由计生部门审核存根并出据证明确认,于5月10日前交考生所在校汇总。
2、县区招生办:
(1)对照“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市计生局审核汇总表名册进行审核;
(2)导出莆田市“注意录取”考生汇总表,一式四份。市、县两级中招办、招生监察室各一份。
3、县区招生办审核收取备查材料:
“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户口薄复印件。
莆田市中招办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