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招生政策有变化  

时间:2021-03-30 01:56:11 华夏高考网

2017年西安市中考招生政策有变化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2017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招生政策有一些变化。

定向生政策向“大学区”倾斜

新城、碑林、莲湖、灞桥(含已划归国际港务区地区)、未央(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雁塔六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计划的50%。

城六区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围: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为本区内初中学校。四区三县也要根据区域实际,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应达到各校计划的50%。定向生政策向“大学区”倾斜。

普通高中学校中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宏志班、远通爱心班等招生计划,以及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

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录取

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各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中,与统招计划一并申报,并与其在本市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同时公布。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要严格监管辖区内学校招生,严禁突破招生总计划;所有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变更须经区县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批次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名考生在城六区范围内任意选报3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城六区内须选报2所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规定与相同。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二是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四区三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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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2017年,我市中招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考试、录取顺利行进,其中包括各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所有学校不得私自招生,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据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各考试和招生录取现场设立群众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所有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学校的所有就读学生必须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建立正式学籍,无学籍学生不得在学校占学位就读。所有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分校等独立建制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一分离”的原则办学,严禁分校与本校学生混合编班的不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借读生管理,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借读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需持经学籍所在地市、区县教育局同意出外借读的证明,方可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学校凭证明接收借读生。学校接收的借读生需经区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

各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对自行组织考试、私下圈定录取新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转让交换招生指标、强挖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本组文/记者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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