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及范围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根据新课标和新教材要求,修订语文学科考试说明。完善文化学科考试规定。文化考试科目不划定考试范围,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眉山市各学科考试说明》和学生同期使用的教材,重点测试基于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后续学习及终身发展所需要的学科基本素养。
2.试卷结构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卷+B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只设B卷。根据网上阅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3.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试卷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性选择题)。“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涉及学科间交叉的试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值为780分。
4.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12日 | 9:00~11:30 语文 | 15:00~17:00 数学 |
6月13日 | 9:00~11:30 理科综合 | 15:00~17:00 英语 |
6月14日 | 9:00~11:00 文科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