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15 08:34:40 华夏高考网

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7号)精神,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相关要求,制定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和意义

体育是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之一。组织实施好体育考试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既是广大考生的期盼,也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坚持组织体育考试有利于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有利于《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的落实;对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具有重要作用。

二、考试对象

2017年参加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学生。

三、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体育考试项目

采用“2+1”方式,即2项必考项目加1项抽考项目。必考项目为:1分钟跳绳和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抽考项目为:立定跳远。

(二)评分标准

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见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总分为50分,2项必考项目满分各为20分,1项抽考项目满分为10分。2项必考项目和1项抽考项目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的20%和10%折算后的实得分计入总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

体育考试成绩除了以50分记入升学总分外,还将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等级量化标准为:A:[42.5,50];B:[35,42.5);C:[30,35);D [0,30)。

四、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时间

全市体育考试原则上在4月20日至5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考试项目的顺序由县(市、区)自行安排。

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各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并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不得影响考试的公正与公平。

(三)考试场地器材要求

1.考试场地:应设置在地理位置安全,相对安静,便于封闭管理的地点。

室内场地要求:建筑及设施安全,采光好,清洁通风,供电设施完好,面积不低于90m2。

室外场地要求:地面平整防滑,供电安全方便,应有防暑防雨设施,面积不低于200m2。

2.考试器材:应是同一技术参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智能化器材。

3.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考前对体育考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各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中考体育模拟考试,让考生了解测试细则、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增强对考试场地和器材的适应性。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免考考生

由考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县(市、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对申请免考学生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4月5日前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对申请免考的考生进行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免试考生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成绩评定办法:免考考生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

(二)缓考考生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缓考考生、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签字,因伤病缓考考生还须出具县(市、区)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经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仅限一次。因伤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执行免考和缓考的办理规定。统一体育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免考和缓考人员名单、缓考的时间和地点报市教育局学生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立由教育局主管领导负责,相关科室、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认真制定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完善考场管理办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安全。社会考生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区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加强宣传,规范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体育考试政策宣传,确保初三年级的体育任课教师、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使其全面熟悉考试规则,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要提前到考点学校进行现场考察,根据每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测试工作;要事先做好预测演练,注重细节,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三)严谨组考,公开公平。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坚持“五统一”、“三公开”、“一公示”。“五统一”即:统一测试人员、统一项目标准、统一测试器材、统一安排时间、统一场地要求。“三公开”即:公开考试内容程序、公开测试方法、公开评分标准。“一公示”即:公示考生成绩。学生的体考成绩应于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生确认;学校要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本校所有考生的各项目成绩和总成绩,公示7天期满无误后,再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考虑体育考试组织工作的复杂性,成立体育考试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强化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市中考体育考试纪律监督巡视组,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各地要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对违纪学生体育成绩予以取消,对参与舞弊相关工作人员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联动,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制。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体育考试中可能发生的交通、食宿、人身等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规范程序,按时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体育考试实施办法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生科;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考试成绩录入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号登记造册,并于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体育考试成绩册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2517433,邮箱:[email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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