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一)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二)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填报升学志愿,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根据自己的实际和意愿自主选择填报就读学校,并和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含放弃填报志愿者)。放弃填报志愿的考生,后果自负。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上交,不得更改。考生和家长应诚实守信,自觉履行自己的承诺,否则造成后果责任由考生和家长自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六、录取批次
第一批:蒲江中学指标到校生。
第二批:蒲江中学统招生、调节生。
第三批:寿安中学统招生、调节生。
职业学校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录取。
蒲江中学指标到校生按《蒲江县2017年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宏志生的录取根据县教育局和县民政局联合制定的工作意见实施。
按照成都市规定,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七、加(降)分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关于成都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招考委[2017]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