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规定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将于6月21、22日举行。各初中学校的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7%。
据悉,本市初三学生约为7.7万人,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参加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
中招报名并获得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中招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批次进行。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县统一组织实施。
部分区县继续试点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方案由试点区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经公布后组织实施。市教委将在指导区县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从起在全市实施听力与口语测试的试测。
本市各初中学校须制订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名单须由学校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审定后名单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学生方可按规定在网上填报相应的志愿。[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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