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和统招生三个志愿。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志愿可填报1所学校;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
2.职业学校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分4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及各职业学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四次,填报职业学校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高职3+4本科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报考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请参见《2017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失志愿填报时间。
6.各初中学校要为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它必要的帮助。
7.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市教育局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