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分值、用时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含听力和口语) | 物理 | 化学 | 思想品德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合计 |
分值 (分) | 120 | 120 | 120 | 100 | 100 | 20 | 60 | 等级 | 等级 | 40 | 680 |
用时 (分钟) | 150 | 120 | 120(其中听力和口语20分钟) | 100 | 100 | 60 | 60 | 120 | / | / |
(2)文化学科考试日程
日期 | 6月17日 | 6月18日 | 6月19日 | |
上午 | 科目 | 初三语文 | 初三数学 | 初三英语(笔试) |
时间 | 9:00?11:30 | 9:00?11:00 | 9:00?10:40 | |
下午 | 科目 | 初三化学 | 初三物理 | 初二地理、生物 |
时间 | 14:00?15:40 | 14:00?15:40 | 14:00?16:00 | |
科目 | 初三历史 | 初快车想品德 | ||
时间 | 16:40?17:40 | 16:40?17:40 |
(3)关于考试的相关说明
①体育考试
参照《扬中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精神执行。
本市考生跨辖市区就读的,统一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体育中考。
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在报名所在辖市区参加体育中考。
②英语考试
英语考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满分120分,用时共120分钟。其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用时20分钟,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扬中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笔试满分90分,用时100分钟。
在其他省辖市取得江苏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
③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90分以上(含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应届毕业生在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若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等的,可在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在“C”及其以上等级的统一计作“合格”。
在我市参加中考和升学,但初二阶段未参加过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且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在初二阶段参加过我省其他省辖市组织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后转入我市就读、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科目有效成绩证明可申请免考。
④阅卷形式
我市中考阅卷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我市设阅卷点组织评卷。阅卷教师在镇江市范围内统一选聘,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镇江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⑤关于升学成绩处理
升学考试总分为68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以上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成绩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