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考考试时间科目安排,盐城市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时间:2022-03-05 15:33:21 华夏高考网

盐城市考试科目及试卷分值:
 江苏省盐城中考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公布!

  根据盐城教育网发布的《盐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方案》获悉,盐城中考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盐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简称“中考”)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的学科说明由市教科院制定发布。

  1.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总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以A、B、C、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都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思品历史科目考试形式由往年开卷改为闭卷,分值不变;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集中采用计算机网上阅卷;体育考试按《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盐教体〔2015〕19号)执行。考生各科成绩统一合成后发布。各学科考试形式、分值等见下表。

  


  2.实验实践技能考查

  实验实践技能考查包含理化生实验考查和实践技能考查两部分,考查结果按学科以A、B、C、D等级呈现。

  (1)理化生实验考查:理化生实验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市教科院制定的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在初三年级的4月初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二年级的5月底进行。

  (2)实践技能考查:实践技能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术、艺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等。其中信息技术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考查形式为上机操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初二年级的5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艺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的考查内容与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研究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

  3.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学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其中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定。地理生物或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结果为D等的,综合素质评价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不得评定为D等以上。

  (2)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和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进行评价和认定。每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评价客观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项目评定等级”及必要的“过程记录”。各学校应将评价学生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和家长做出解释和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六个方面,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为两个合格和4A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一个方面不合格或为D等,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不得报考中职校与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班,不得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班;有两个方面不合格或两个D等,不得报考三星级普通高中。


一、盐城市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5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确定一项内容进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盐城市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和历史、物理和化学五门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等级4个D以上(含4个D)即可毕业;凡有两个及以上等级为E等,则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信息技术考试(在七年级进行)及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在八年级进行)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得分60%及以上为合格,得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四、盐城市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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