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程序与工作要求
(一)招生程序
1.考生报名;
2.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专业加试通知书以及招生项目加试要求;
3.招考项目专业加试;
4.公示并上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
5.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6.市招生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细致组织各项测试工作,保证专业加试规范有序、公平公正举行,确保考生考试安全。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组织工作方案要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2.各地各学校不得借专业加试之名进行择优选拔考试,不得组织与招考项目无关的考试,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学校须向学生及家长发放通知书,告知考生及家长录取入校后,必须正常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科技社团训练、竞赛等活动。
3.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地要加强招考过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高水平项目招生资格,并依法追究违纪人员责任;对录取后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