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方式
参加2017 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方可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各县(市)考生根据当地教育局公布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城区考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一)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2017 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考生及其家长在网上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自愿填报。
(二)填报时间:6月1日8:00起,6月10日18:00止。
(三)填报要求:家长要与考生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必须先修改密码才能填报志愿,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间内可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修改志愿。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对考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好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个数:指标生可填报1个志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填报2个志愿,市示范性高中可填报1个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可填报1 个志愿,职业学校可填报3 个志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达到第一志愿所选学校的抛档线。考生要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预录公告,以免影响升学。各县(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及招生时间由当地教育局确定。九、志愿设置和录取时间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指标生批次:7 月5日-6日,指标生录取提前批次: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第一批次: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第二批次:7月12日-14 日,省示范高中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以及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同时录取。第三批次:7月16日-18 日,市示范高中株洲市三中录取。补录:7月20 日,民办学校补录。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