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树立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教育观,按照“宽基础、重能力、减负担、强体魄”的基本思路,积极稳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促进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二、考试设计
(一)文化科目统考安排
1.考试科目:文化课统一考试九个科目,初中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七科,初中二年级考生物、地理两科。其中物理和化学、思品和历史、生物和地理分别实行同堂考试。
2.考试分值:文化课考试总分为64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英语科含听力20分),物理、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品、历史120分(思品60分、历史60分),生物、地理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
3.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和化学120分钟,思品和历史120分钟,生物、地理120分钟。具体日程――6月22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物理、化学;6月23日上午考数学,下午考思品、历史;6月24日上午考英语,下午考生物、地理。
(二)素质技能测试安排
1.测试科目:素质技能测试科目为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四个方面。
2.测试评分:素质技能测试体育60分,艺术(音乐、美术)50分,信息技术2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各10分。素质测试结果可以以原始分数呈现也可以以等级呈现,具体方式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如以等级呈现,需先评定分数,再转化为等级,并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素质技能测试项目不因以等级呈现而被弱化。
3.测试时间:素质技能测试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区县教育局确定。
三、结果运用
1.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同时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由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文化科目总分+素质技能测试总分(或等级)构成。
2.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是评价初中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在使用过程中,先将学生学科按百分制转化后进行统计,再用于评价教学质量。
本《方案》从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