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全市所有应届初三毕业生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文化学科和体育考试。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再统一举行期末监测考试。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5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文下发),体育考试从3月下旬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2.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其中物理占90分,化学占60分)、体育5门考试科目成绩在作为升学依据时按分数呈现。前4门考试科目满分分值均为150分,体育科目满分为50分,5门总分合计650分。5门考试科目涉及的6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在作为毕业依据时,按等级呈现;综合文科(政史合卷:其中政治、历史的权重各为0.5)、地理与生物(地生合卷:其中地理、生物的权重各为0.5),所涉及的4门课程的学业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为闭卷、笔试,综合文科为开卷、笔试,体育科(目标效果)为现场测试。英语在进行笔试的同时进行听力测试,英语听力占30分。
在有关学科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4.学业考试命题的依据是相关课程的课程标准,参考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考试说明》。命题力求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加强试题与当前社会实际、社会实事要事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5.2016届(现初中二年级)初中毕业生地理与生物(合卷)的学业考试,在学科结束时由市统一组织考试,并以此作为学业考试成绩,其成绩呈现和两门课程所占权重等按2015届要求执行。
6.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实行综合性结构评价,考评分为过程管理评价和目标效果测试两个部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为40分(身体素质15分,身体机能15分,运动技能10分)。体育考试的具体办法按《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7.学业考试的文化科目由全市统一组织和网上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