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教育局安庆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09 08:39:08 华夏高考网

望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组织好今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修订)》,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科学锻炼,培养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组织机构

1.成立望江县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委员会,领导体育考试工作。

2.考试组委会设办公室、考务组(含检录组、考试组)、宣传组、纪检组、后勤保卫组、考试信息成绩管理组,负责考试宣传、实施、纪检、后勤保障等工作。

3.在城区学校设置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和相关工作机构。

4.各送考学校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本校学生参加考试,处理考试期间一切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

三、考试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和成绩评定

1.考试对象:全县2017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完成初中教育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的往届毕业生。

2.考试内容: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21分、立定跳远、跳绳各17分,满分55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考生体育考试3个项目实际得分之和为该生体育考试成绩。

3.评分标准:根据初中体育课程要求,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望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3)。2017年体育考试原始分数与等级转换具体标准如下表:


等级
分值标 准

A


47分以上(含47分)

B
39分~46.5分(含39分)

C
33分~38.5分(含33分)

D
33分以下


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同时计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

4.考试时间:4月下旬。

5.考试地点:在县城内设一个考点。
四、考试办法

1.考生凭《望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检录)按准考证号顺序分组进行,并依据准考证号最后一位(1-0)顺序编排,每10人一组,考试顺序为立定跳远、跳绳、中长跑。

3.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考(伤病经批准除外),均作自动弃权论处,按零分计。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生成绩当场宣布,并记录在专用存储盘上,当天发送给考生单位。

5.各学校在考试当日,须将本校实际参考人数和免试、缓试、缺考考生名单填表报考试信息管理组备案(附件7)。

五、考务工作

1.考试前,对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考试规程,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考风考纪。

2.残疾和伤病考生免考或缓考规定: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程序:考生书面申请,填写《望江县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4),提供残疾证件,经学校审批后,报考试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学校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在学校公示,存入学生档案。免考生按满分计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不能考试的考生可持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医药费票据等相关原始材料申报免考。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中考体育考试组委会核准。批准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70%(38.5分)计分。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意外受伤而终止考试的,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完成的在考项目成绩按单项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未考项目不得分。

申请免考学生的《望江县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须于4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备案。

(4)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因伤、病或生理原因、意外事故等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可申请缓考,由学校统一办理。考生本人填写《望江县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初审后,报考试组委会办公室确认,审批备案。

(5)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出缓考申请,经学校初审报考试组委会办公室批准,可予缓考。

缓考不得申请单项缓考。缓考时间安排在全县体育考试最后一天,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逾期不补。

3.考点设置医务站、开水供应处,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和急救设备,制定考点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张贴宣传标语、考试规程、考场纪律和成绩评分表。

4.实行考点考场情况记录制度。各项目考试组对参考学校、人数、缺考情况、违纪现象等如实及时记录,考后交考务组存查。

5.依据市物价局皖价费【2005】107号文件,每生需交体育考试费10元,交县教育局财务股。

六、考试纪律和安全工作

1.对考生加强安全、卫生、考风考纪等方面教育。教育考生讲文明、遵守纪律、服从裁判、服从考试安排。若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和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罚。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校要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向学生家长确认学生健康状况,不隐瞒疾病情况,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脏病、心肌炎或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所有考生必须填写《望江县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考生家长告知书》(附件6),并由家长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

高度重视考试期间交通和饮食卫生等各种安全工作。接送考生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且有营运资质,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3.各学校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和送检工作。对考生加强教育,诚信考试,严防*等舞弊行为。各校领队为考生诚信考试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在检录入口负责考生身份确认。

4.考试工作人员要文明热情、严肃认真,坚持公平、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公开批评、撤离岗位、责任追究等处罚。

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5.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佩证件进场,考生由引导员有序带进考场。非考生和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2:

望江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规则

立定跳远

1、考试采用智能测试仪测试,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

2、测试时,两脚原地同时起跳,同时落地,不得有垫步或者连跳动作,否则视为犯规,当次成绩无效。

3、起跳时,身体的任何部位(如裤脚、翻头鞋前端等)不得触击起跳线,否则,若2秒内没有退回,测试仪则自动记录犯规一次。

4、每人连续测试三次,若三次都犯规,可补测一次,计算机自动记录其中一次最好有效成绩。

5、考生应穿运动鞋,不得穿钉鞋参加测试。

6、每次起跳落垫后应从垫子前方退出。

跳绳

1、考试采用智能测试仪和专用跳绳测试,计算机自动记录测试成绩。

2、跳绳测试时间为一分钟,测试仪自动计时,考生须按测试仪的指令开始和结束测试,每人测试一次。

3、动作规则为正摇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个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考生所跳次数以测试仪记录为准。

4、考试前考生对跳绳长度自我调节、试跳确认。在测试过程中如测试仪器或跳绳发生非人为因素故障,可经裁判员同意重新进行测试,但不得推迟进行,裁判员须记录在案。

5、专用智能跳绳必须轻拿轻放,跳绳时应双手紧握,以防坠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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