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从2015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4-29 阅读次数:16 
 
各相关分院: 
  根据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司动[2015]6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2015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详见附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5月14日下午17:00前 
  三、报名地点 
  各相关分院学工办或学院保卫办公室(行政楼404) 
  四、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88018506、13305815121   吴智慧 
 保卫办公室 
                       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