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济南市征兵办公室获悉,2015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本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鼓励高学历、应届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于在抢险救灾和再去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优先征集。征集年龄方面,男性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如果本人自愿,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入伍。具体征集办法为: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据悉,批准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与往年优惠政策不同,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优先参军,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等政策,其他优惠政策同往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