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征兵政策

时间:2021-08-08 01:54:14 华夏高考网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同时,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学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适龄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适龄青年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尽量多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女兵继续面向全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遴选。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三、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各乡(镇)、场武装部报名应征,在外就读的学生应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

四、征集时间。今冬征兵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 11月1日至15日宣传报名阶段;11月16日至3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1日至15日为定兵运送阶段。

刚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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