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从起,我省将在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实行部队征兵预征制度。5月至6月,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目前,我省征兵普查工作已全面开始。
记者了解到,有意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应征入伍的对象仅限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岁至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身高要求,男性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此外,从今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作者:何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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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程序
⑴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在高校参加预征:5月至6月,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重点检查。
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月至12月,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