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防汛自查通知一: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为进一步掌握各地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统筹安排部署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市防办将于近期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汛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3月5日至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查工程隐患:检查堤防、水库、水电站等水利水电防洪工程状况,险情隐患及措施处理情况。
(二)查整险除险:检查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在建水电工程、水毁工程修复等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方面的情况。
(三)查预案修编:掌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修编、评审、批复情况。
(四)查队伍组建:检查防汛抢险组织是否健全,队伍人员是否落实到位;了解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协助抢险救灾的情况。
(五)查物资准备: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现状,了解对去年消耗物资填平补齐情况,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新增情况。
(六)查通讯保障:防汛指挥调度系统、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防汛会商系统、洪水预警系统、灾情信息上报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检查防汛通讯双号码落实情况。
(七)查涉水项目及洪障清除:掌握公路、桥梁、工业园区等涉水非防洪建设项目的防洪安全管理,检查行洪障碍及洪障清除情况。
(八)查蓄水保水:了解当前库塘蓄水情况,分析春耕春播供需水形势,了解重点水源工程运行保障情况。
三、检查分组
熊林检查张湾区、茅箭区;余荣江检查丹江口市;朱显根检查郧县、市直水库;李子忠检查郧西县;黄祥检查竹溪县;黄勇检查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市直河道;夏廷毅检查房县;江永清检查竹山县。
四、检查要求
(一)市局领导为所检查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安全监督责任人,并填写《水库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二)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材料,3月15日前交市防办,3月18日召开防汛检查汇报会。
开展防汛自查通知二:
各办事处: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镇各领域、防汛安全存在问题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天政防汛(2017)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除隐患保安全”为重点的防汛大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措施早落实,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水利工程(水库山塘、防洪堤、溪坝、供水设施等)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河道行洪畅通情况。把水库和万方以上山塘、所有屋顶上山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排查。
2、农村危旧房、避灾场所和“三边”农家乐安全情况。
3、地质灾害、不稳定斜坡、山洪灾害影响区,低洼易涝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旅游景点及漂流、游船、竹筏等水上游乐设施隐患排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建设工程影响度汛安全和广告牌、悬挂物等空中设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以各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驻村干部牵头带领村干部和相关人员参与检查。
2、镇政府组织力量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3、各办事处对水库山塘保安责任人、巡查员和危旧房屋及责任人进行核实确认,如有变动及时反馈。
4、2017年防汛检查记录表由办事处汇总填写,于2月15日前报镇防汛办。
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4日
开展防汛自查通知三: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
当前我省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城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7月19-21日,我省经历了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此次降雨过程范围广、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为贯彻落实*7月20日就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总理在7月5日在部分省份防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定于7月25日起开展全省城市防汛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隐患排查治理。一是下穿式立交桥、涵洞、低洼路段警示标志和拦挡设施设置情况;二是地下构筑物、商场、车库等的防汛措施;三是户外广告牌匾、路灯、行道树安全度汛预防措施及应急措施;四是井盖、井箅防盗窃、防坠落、防移位专项治理情况。
(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是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二是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三是主要行洪河道、排水防涝总出口、低洼地区等重点部位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提升情况;四要城市防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三)城市安全运行保障措施。一是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企业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危旧房屋修缮和应急情况;三是建筑工地防风、防淹、防触电、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
(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是防汛队伍组织、物资储备情况;二是防汛队伍应急演练情况;三是重要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机制建设情况。
(五)组织领导。一是责任制分解落实情况;二是防汛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三是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执行情况;四是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二、检查程序和分组
(一)本次检查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共同进行,共分8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长由厅领导任组长。
(二)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的方式进行,各市要对照检查内容提出的5个方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
(三)查看资料和现场按照附表(城市防汛工作检查情况表)所列内容和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就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进行反馈。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一个城市原则上检查2-3天,具体到达时间和工作衔接由各检查组电话通知。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务实、廉洁、高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