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2日至4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下面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国务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12月1日
篇一:2017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
篇二:2017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与国家节假日安排一致。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调整教学安排,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其中,本科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