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7清明节放假通知一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x办发明电〔20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xx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xx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二、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4月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xx。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xx。
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22日
学校2017清明节放假通知二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
学校2017清明节放假通知三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一天。4月7日(星期二)上课、上班。
节假日期间,全校师生要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注意出行安全。各系、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严格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xxxx警察学院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