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5〕7号)和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安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知识,为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实现我县安全生产“三个确保”的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
一是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各乡镇分层级开展巡回宣讲,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乡镇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二是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县、乡镇两级分层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三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媒体刊发言论文章、在线访谈,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全县将统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加强依法治安”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宣传咨询点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在线咨询”,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在本系统单位和本行业企业开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对话等活动,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县里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至少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形式多样、简单有效,提高全社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送安全文化下基层活动。
组织观看省安委制作的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并积极向乡镇和社区推介。组织参加“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抢答赛。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杯”第三届湖南灯谜节活动。
(六)落实好“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检查,邀请当地主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邀请媒体记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曝光,并跟踪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邀请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全县各级各部门“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采访报道全县各地“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违法非法行为予以曝光,督促整治。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安监、住建、交通、公安、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等活动。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要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一确保”。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王建国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张勇任组委会副主任,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钟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科学制定方案。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确保活动开展简洁有效。
(三)注重宣传报道。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媒体大张旗鼓集中宣传报道各项活动。主题咨询日当天,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开办墙报和黑板报,营造浓厚氛围。县安委办将通过政企业彩云向全县发送安全生产手机短信。
(四)认真总结考核。7月上旬,县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县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以多种途径、形式宣传推介。
请全县各级各部门于6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于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本,传县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312547。
附件:1.“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
2.“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乡镇)
3.“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安委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