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得体会1】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得体会2】
中国共产党是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大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只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
在基层,有权有职的领导干部往往是被“围猎”的重点对象,权力、金钱、美色诱惑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守不住底线,就要犯错误甚至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只有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烙印在思想和灵魂的最深处,保持定力、克服贪婪,才能对得起当初信誓旦旦的誓言,才能不辜负代表们那一张张庄严的选票,才能配得上人民群众一声亲切的“领导同志”。
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执政者,要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做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严”字当头、“实”字着力、“廉”字打底,从根本上杜绝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县级政权在基层代表着中央的形象,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尤其是县委书记责任重大,关键时刻必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坚决践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新时期“四有”标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保障。只有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干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风清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