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部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3日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力量。优良的作风,则是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保持清醒的头脑,不骄不躁,居安思危。要经常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解剖,强化自省、自警、自励,顶住歪理邪说,抵住物质诱惑,管住作风小节,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事。
反腐倡廉的新形势要求纪检干部要修“行”修“为”。不仅要练就监督的“火眼金晴”和“钢筋铁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在人情世故交错的环境里,要敢于说硬话、唱黑脸、撕破脸皮,要坚持动辄则咎,亮剑破冰。纪检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要做到有无监督一个样,坚决不做“两面人”。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应时刻检省自身存在的毛病,自觉加以改进,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日常作为守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小事、小节中涵养大境界。纪检监察干部手里拿的是执纪“戒尺”,带不得半点私心杂念。必须始终保持对责任的敬畏、对国法党纪的敬畏、对手中权力的敬畏。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部队
“打铁自身硬。”王岐山不忘叮嘱与会人员,“越是大机关越容易灯下黑,纪检监察战线也不平静,也有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再不作为,咱们就要算算账了。”
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干部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严峻的考验,经受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只有保持思想、作风、行动纯洁及清正廉洁,多学习多补脑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抵挡住各种诱惑的侵蚀,才能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永葆纪检本色,使我们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
一学习、继承和发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应当根据新的形势加以坚持、完善和发展,充分运用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在加强队伍建设过程中提高科学化水平,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核心,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制度化和作风建设,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认清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牢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为大局服务过程中体现科学化水平。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科学发展这个大局不动摇,围绕经济发展、着眼于实现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着重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用现代管理学方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廉政教育工作。
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当今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反腐倡廉建设要在原有方式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分析网络舆情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善于借助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成果,积极探索将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运用于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利用网络宣传反腐倡廉思想、先进典型、警示案例等,加强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心得体会部队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一直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分别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五个严禁”的明确要求,设立了廉政监督员制度,开展了巡视制度,立案查处了本院多名违法违纪工作人员,等等。这些严格管理法官的举措,在最高人民法院建院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对此,绝大多数同志真诚拥护,认为是对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爱护。但也有同志认为,这些严格管理举措是否过头了,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对此,有必要在思想上正确对待“从严治院”的方针,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队伍建设理念。
“严管”是对广大司法干部的真正“厚爱”。过去,我们一些干部对上级领导和有关机关的“严管”往往不够理解,认为“严管”容易妨碍干事,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我们有些领导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教育子女、培养学生和训练军队,无不强调严字当头,所谓“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成祸害”是也。如果发现了问题的苗头,不及时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一旦东窗事发,那损失才叫严重呢!领导干部虽然在位时风光无限,而一旦被查处后,无不陷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亲友蒙羞、母校难堪、单位无光的丢人局面。又有多少司法干部身陷囹圄后,埋怨组织上没有对其“严管”,后悔自己没有接受“严管”,但为时晚矣。细细想来,这都是没有强化“严管”惹的祸!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严管理队伍,必须从日常管理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对于司法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批评并加以纠正,要注意抓早、抓小,坚决避免让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严格执法,让广大干警在公正、高效、严明的工作氛围中不断锤炼、不断提升。要通过严格要求,树立广大干警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司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从严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司法管理规范。严格的管理规范就像一面“明镜”,是每位司法干部检视自身言行的对照依据。“严管”缺乏规范,有关部门就缺了一把“标尺”,也无法衡量管理的效果,管理活动也难免会受到管理者个人主观思想的影响,随意性大,削弱了管理的权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规范并不等于实现了科学、严格管理,关键还在于规范的严格执行。可以说,“严管”就是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范,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管”就成了一句空话。“严管”就要做到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殊的人,不能搞“下不为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最重要的措施,既要叫得响,更要抓得实。不查处案件,教育和制度都不会产生预期效果。要切实抓好查处这个环节,及时解决问题,这对干部既是警戒,更是保护。要抓住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使更多的人得到警示,受到教育。
“严管要与关心爱护相接合”。严格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严管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忘记对干部的关心。“严管”本身不是目的,“严管”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每一位司法干部的价值。“严管”必须坚持有利于团队发展,有利于干部成长的人本原则。应当坚持人性化的管理,真心关注干部的思想、情绪现状、变化,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体谅干部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干部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真正接受“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严管”与加强团结并不矛盾。严格管理要把维护团结作为重要目的。司法队伍管理工作必须注意方式方法,要注意在批评中寻求团结,在教育中增进感情,把管理的过程作为增进团结的过程,要形成真诚互信、团结共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但“团结共事”不是“一团和气”,刻意掩盖矛盾,回避问题,有错不说,这不是真正的团结,而是一种庸俗的人际关系论,有悖于团结的真谛。真正的团结,必须是建立在批评与自我批评基础上的团结,必须是建立在解决矛盾问题基础上的团结,必须是建立在坚持原则维护公正基础上的团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近指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要态度坚决、坚定不移、真抓实干。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应当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深化对“从严治院”方针的认识,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干部管理理念,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定不移、真抓实干。领导干部尤其要注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只有对司法干部真正“严管”,才是对司法干部的真爱,对人民法院的挚爱,对人民群众的大爱,对党的事业的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