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清单】
根据向市委述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国甫书记点评讲话、市委调查核实组的反馈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提问反映的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部分乡镇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主要领导没有挂点帮扶;部分软弱涣散村没有真正从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方面找问题差距,整改转化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1.每年结合分类定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摸排,确定重点整顿对象;2.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牵头,派出工作组,严格落实整顿任务;3.对基础条件较差的村,结合建设扶贫,采取县乡领导联点、结对帮扶等方式进行整顿;4.对软弱涣散村的整顿工作,实行台帐式管理,并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述职党建的重要内容;5.对问题突出的乡镇,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胡诗军(县委副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农办、县民政局、23个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6月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功能不全,有的条件简陋,职能交叉重复;少数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形同虚设,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1.全面推进乡镇“六小一中心”建设,共实施项目338个,其中便民服务中心1个、小套房334套、小食堂1个、小厕所1个、小运动场1个,20XX年全面完成小套房建设,县财政安排乡镇机关“六小一中心”建设奖励经费400万元;2.投入20万元新建成1个沅陵镇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出台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3.重点抓好标准不高、功能不全的5个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向乡镇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4.对于整改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胡诗军(县委副书记)、谢德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振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文广新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三、少数乡镇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指导把关不严,没有履行审批职责,个别村、社区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甚至造假现象。
整改措施:1.对各乡镇近3年发展党员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对乡镇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干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就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培训;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重点从农村青壮年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4.严格审批,发展党员报县委组织部把关和备案;5.责成乡镇党委书记约谈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资格。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四、乡村两级运转经费缺口大,基层干部待遇偏低,不少边远乡镇经济困难,保运转有压力,惠民生没实力。
整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运转保障水平,20XX年村均运转经费增加至7万元,沅陵镇社区增加至16万元,其他乡镇社区增加至8万元;2.提高基层干部待遇,乡镇年人均办公经费增加到1.5万元以上,村主要干部年均误工报酬增加至9600元左右,设立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奖”,从新增的乡镇干部办公经费中每月按标准兑付到位。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谢德明(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
五、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硬件设施参差不齐,面积狭小,层次较低。
整改措施:结合建设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分3年时间,投入900万元对132个挂靠在村小学、面积狭小、设施简陋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每年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20XX年完成45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质改造任务。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谢德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振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薄弱,尚有265个村集体经济为零,村级组织“造血”功能不足,无钱办事,在群众中威信不高。
整改措施:1.出台《2013-20XX年沅陵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3年累计投入1500元,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补;2.20XX年,通过整合项目资金、结对帮扶等方式,结合小城镇开发、国土整治项目和建设扶贫工作,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100个。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谢德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峰(县委常委、副县长)、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2017年
七、农村党员队伍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不高、文化偏低、年龄老化、能力较弱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社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1.实施“领头雁”工程,采取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组织委派、公开选拔等方式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2.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优化结构、激发活力,全县建立党员创业示范基地50个;3.全县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继续抓好千名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工程,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4.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八、基层人才缺乏的问题突出,人才留不住、引不进,流失现象较严重。
整改措施:1.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双创”计划,加大本土干部、乡土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力度;2.大力开展“千名村干部进高校”、“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党校”,选派23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加强指导,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充实基层;3.定向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达到30%左右,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树立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胡诗军(县委副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两新”党工委、县编办、沅陵职中、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九、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不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沅陵县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十条措施》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2.派出专门指导组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强化专项督促检查。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熊智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十、部分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特别是对“四议两公开”掌握不准、执行不力,没有取得应有效果;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财务混乱、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1.按要求建立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村级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严格执行“村财乡代管”制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第一责任;3.建立完善村(社区)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财务报销审批、票据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4.强化责任,严格督查,严肃查处村(社区)干部乱收乱支、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账目、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5.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责成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胡诗军(县委副书记)、谢德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十一、部分村(社区)未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任务,“两委”班子配备不齐。
整改措施:1.对当前的村支“两委”班子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掌握了解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原因;2.针对搜集的实际情况,由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派驻专门工作组,进村(社区)进行集中整顿;3.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及时启动相关工作,确保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换届选举任务;4.对新任的村支“两委”干部,在任职后的三个月内开展任前培训,提高新任村支“两委”干部的履职能力。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唐慧(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民政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3月底前
十二、部分乡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不落实,“华夏诗文网七到户”、“四联”为民工作法等流于形式,群众评价不高。
整改措施:1.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关乡镇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对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发现存在的差距;2.责成乡镇党委书记牵头,对照发现的差距,及时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搜集民情民意;3.对照“华夏诗文网七到户”活动、“四联”为民工作法相关要求,及时完善百姓档案、民情台账等资料,召开民情碰头会,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并形成常态机制,切实让群众满意。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熊智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3月前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