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预征兵报名平台

时间:2021-04-18 08:46:40 华夏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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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征兵准备工作全面展开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通知确保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张宝印、贾启龙)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10日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今年征兵准备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下发《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通知》,安排部署新年度征兵准备工作,要求各地确保高质量完成新年度征兵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省市县三级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4月1日起全面展开日常性工作,并逐级组织业务培训;强力推进征兵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落实,把征兵实施的各环节纳入考评体系,落实责任追究;严密组织兵役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任务,未登记的必须全部补登;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切实把征兵宣传工作做细做实;扎实做好高校预征,努力提高大学生预征对象上站率;配套完善政策制度,切实提升军人军属荣誉感。

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总部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旃坛寺1号总政纪检部或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4。

总部举报电话:010-66739933或66736530、66737251(地方线),0201-739933或736530、737251(军线)。

关于2017年征兵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20xx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从20xx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一、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从起,征兵将试行新的征兵体检标准,调整后的征兵体检标准为: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二、应征入伍程序

男生报名程序

(一)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公民(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需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政审。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四)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女生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二)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考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薄(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杌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三)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薄(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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