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
云南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26日昆明召开,会议提出要全力推进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为推动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和过硬法治队伍建设作出新贡献。
据了解,今年以来,云南政法综治宣传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新媒体建设应用,逐步加强舆论引导,不断巩固宣传阵地,有力推动了我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发展进步。
今后,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宣传舆论主动权,时刻保持政法综治工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学习、领会和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为做好政法综治工作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舆论引导工作贯穿政法工作始终,加强队伍、制度和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云南省政法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要筑牢宣传舆论阵地,用好政法专业媒体和其他各类媒体,加强各级“长安网”建设和新媒体建设,联办培育一批收视率高、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的栏目或频道,进一步扩大政法综治工作在各地的影响力。
【普法】学法用法与干部任用挂钩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4月28日下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七五”普法将如何注重实效,解决法治宣传形式与宣传效果“两张皮”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刘振宇说,“六五”普法过程中,有的地方更注重形式,而普法效果不太明显,“七五”普法需要更加注重普及法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七五”普法决议明确“健全普法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以及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具体操作中,将如何推进责任制的建立?对于普法效果将如何考量?如果没有尽到普法责任,将会受到怎样的追责?
刘振宇回应称,“谁执法谁普法”是针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而言,为使普法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七五”普法将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以案说法制度,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宣传法治。今后还将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
对于普法效果的考量,刘振宇说,除普法中期有评估外,平时还有不定期的督察、检查,普法活动结束后还要作总体评估。落实到具体部门、执法机关,都要求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凡没有取得普法实效的,将被追责。比如,有的单位会把学法用法和任用挂钩;有的地方将开展干部任用前的法治考试,考试不及格就没有任职资格;有的地方将实行一票否决,不达标就没有评先评优资格,等等。
日前,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今年1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围绕意见的有关问题,司法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意见?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
这次制定出台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在以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实践,根据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有的领导干部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意见着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三方面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在认识上,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
在制度上,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使之更具体、易实施、可考核,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由一般性要求变成制度性安排。
在机制上,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何要求?
答: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
意见主要提出5方面内容。一是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五是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