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

时间:2021-04-07 08:12:57 华夏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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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访问新平台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进入,也可以通过jzsc.mohurd.gov.cn域名访问。部省平台数据交换方式维持不变。

二、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6号)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一)保证部省数据交换质量,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各地要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的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

(二)保证部省联通。各地应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发现数据交换不成功或数据异常应及时解决或与我司联系。

(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同时,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补充入库数据复核,确保补录数据真实有效。

(四)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各地要按照省级一体化平台验收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并于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新平台对建筑业可能的影响

上月底,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通知见文后附件。

虽然该通知只有1页16段落1054字,但一经发出当天就收到了数以万计的关注,截至12月10日18时总共约11天的时间,该平台的访问数量已经达到474万次,平均每天43万次,我们预计其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继淘宝、铁道部12306购票网站等平台后的一个全国性大数据平台,而且将会在国家的建设工程市场中起着基础数据公共平台的作用。

早在2007年11月5日,当时还称之为建设部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便发布了《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市函[2007]337号),如今,将近10年过去了,众目关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正式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前面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几个字没有变化,但后面的“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改成了“公共服务平台”,这个改变体现了新的平台不会是像广播电视台一样的单向发布和传输数据,而是突出了服务和互动,除保留了原来的信息发布外,还增加了意见征集,举报投诉等内容。

除了名称变化,我们翻开新的平台,里面的数据构成和老的平台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四库一平台”(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数据库组成的全国统一信息平台),但“政策文件”菜单变成了“监管动态”菜单,并且位置进行了前移,体现了信息的更加实时性。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网站变化不大,但我们相信后台的数据库相比原来已变得更加健壮,部省信息交换变得更便捷和快速,全国统一一张网的工程数据平台应该已初步建成。

新平台的界面和内容

新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界面十分简洁,十分庄重,平台的颜色基调为“科技蓝”,这和住建部官网的“中国红”有所不同,可能体现了两个网站定位的不同。新的平台在右上角有住建部官网链接,而住建部的官网则在左侧的显著菜单处有新平台的网站链接。

1.平台的监管动态包括“文件通知、行业动态、媒体聚焦;公示、公告、延续通知”六块内容,其中前面三块内容基本来自于住建部网站,后面三块内容则来自于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些公示的信息,甚至比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还早,实时性确实很高。

2.平台的企业数据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业(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但还没有包含所有的建筑全寿命企业,因为数据库没有拆除、检测和物业企业。

3.人员数据包括: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但系统没有纳入考评结合的职称类人员、骨干技工等,有所缺陷。

4.项目数据库目前几乎都是住建部自己主管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内容,其他专业部委管理的交通、铁路、水利等项目,暂时还未集成到该项目库中。

5.诚信信息包括部级和地方对企业和个人的处罚通报,目前数据更新及时。

该平台还包括31个省,市,自治区的省级平台,而省级平台又包含着下面的地市分支,该分支最终由县区级政府实现各数据的录入和核实。

新平台对各方的影响

1.对政府的影响

该平台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大业绩,甚至可以说是一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它将会极大地推进政府的效能建设,更加准确及时地统计出建筑业发展的各项数据,并让其在阳光下运行。不好的一面是,水至清则无鱼,原来建设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是比较大的,上马信息系统平台后,建设主管部门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基层会不会造成新一轮的懒政,有待观察。

2.对行业的影响

新的监管平台上线后,从事建设行业的各方信息透明度有了很大的提升,用户可以非常容易地通过平台了解企业实时的业绩,人员组成情况等核心要素,这对业主特别是一些不是很内行的业主来说,确实是一大福音。买卖双方对项目的履约情况,也可以很方便的在平台中得以展示,这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3.对企业的影响

建筑企业今后不管什么体制,民营也好,央企也罢,耍流氓的机会会越来越少,造假的代价会大到不可估量或者根本无法造假。很多企业或许会因为一项不良行为就会带来灭顶之灾,原有制度性的鼓励造假受益肯定会得到极大扼制,企业的责任意识,底线意识会提高很多,这对社会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4.对从业人员影响

建筑业的从业人员是一类重要特殊的人员,说他们重要,那是因为他们手上掌握着人员的安全或建筑物的安全,责任巨大。说他们特殊,那是因为要进入这个行业还是有一定门槛的,平台上的人员,基本上都是这个行业的核心人员,比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师、特殊工种人员等。这些人员一旦被记录在平台上,便要对工程终生负责,这可能会有效扼制目前猖獗的挂证现象、进而对挂证市场造成冲击。

新平台带来的几大不确定性因素

1.建筑企业是否因此减少?

在原有的建筑市场管理模式下,建企要从事这个行业需要很多人才去满足资质和项目投标的需求,这些需求甚至催生了一个类似房地产中介的建筑中介服务,他们为企业和个人牵线搭桥,促成挂证交易,以后统一的监管平台如和社保系统对接,这些虚耗和不真实行为会一一暴露,那么没了这些社会上人才的挂证支撑,很多企业会因为人员关系根本无法满足资质标准或项目要求,那么,建企会不会因此催生一大波破产或兼并大潮?这个大潮会不会发生、会何时发生,将会是2017年的一大看点。

2.各领域建设工程信息能否打通?

我们都知道,住建部目前主要管建筑和市政工程,而交通、通信、化工石油、电力、港航等工程都有自己的管理婆婆,这些非住建部管理的工程和企业人员的数据整合,能否非常顺利的推进和对接,不留信息死角?

如果各行业的信息整合达不到预期要求,会不会让这个系统自废武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建设工程毕竟很多是相通的,比如房建工程的电气安装和市政工程的电气安装不会有什么区别,同理,造一公里公路和一公里市政道路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技术变动,挖房屋的基础和挖电厂的基础,技术也是一样的,都是建筑工程,如果系统不能把所有的工程业绩集成,那碎片化的工程信息还是不可避免。要知道,现在就因为社保没联网,便造成了这么大的空子给大家去钻。

另外,很多的企业也不止做一个专业部门管理的事,比如有的建企,即做造房,也干修路,他们的这些业绩,要不能统一在一个平台下,也是会有很多问题的。

3.工程技术人员价值如何认定?

在原来没有监管平台的时候,很多事情是可以这样完成工程的,比如一个企业可以去找一个挂证的人,看起来都是这个挂证的人干的,但其实他只是一个马甲,真正干活的不是他,平台上线后,如何解决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是不是可以规定有些人员当了几年技术员后可以当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当了几年后才可以当项目经理,能不能建成一个类似医疗和教育体系一样,形成帮传带,促进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和认定,是否从原来的考试单一途径改成住建部只管考试合格,而现场能力的测试,是否交由属地管理?是否规定一级建造师必须要从二级建造师升级,并且要求要有平台上的业绩记录?否则一个没有任何现场经验但考试直接通过的一级建造师去管大型项目真让人揪心。

至于挂证的人和挂证的企业,原来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取所需,统一平台后,这些问题会集中暴露爆发,这些问题是和原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一样,法不责众?还是会横刀立马,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手软?另外,因为监管服务平台的出现,会不会出现建筑市场里的“王海”??专门搞打假的名人?也值得业内人士观察。

总之,新的监管平台已经在运作了,具体会发生什么状况,一下子还无法全面看清,但每个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一定不能轻视,否则,它有可能打的就是你。2017的建筑市场,出现黎明前的混沌期,是大概率事件。

附件:

《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建市综函[2016]1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和国土委: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在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随着平台应用程度的加大,平台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信息数据不完整,诚信信息数据较少,部省平台数据交换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司对现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升级,开发完成新版平台并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定于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做好新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新平台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进入,也可以通过jzsc.mohurd.gov.cn域名访问。部省平台数据交换方式维持不变。

二、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6号)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一)保证部省数据交换质量,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各地要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的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

(二)保证部省联通。各地应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发现数据交换不成功或数据异常应及时解决或与我司联系。

(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同时,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补充入库数据复核,确保补录数据真实有效。

(四)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各地要按照省级一体化平台验收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并于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我司将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我司将继续做好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在新平台使用和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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