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整治、强化执法、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坚持“安全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整治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XX]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完善项目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改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目标整治效果,我局成立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瑞勇(副局长)
成 员:谢东俊(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周健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陈舜展(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成员单位,由两站监督员联合组成监督小组。
五、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所有在建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洞口临边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部位,以及施工基坑(槽)、边坡、基础桩壁、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等可能发生坍塌的施工部位。重点工程、合同价偏低工程、事故企业工程、日常检查不合格工程、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工程,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支模、大型钢结构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重点整治范围。
六、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及其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
七、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应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配备足够且符合标准的“三宝”,并按规范要求落实使用;“四口”、“五临边”及卸料平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防高坠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及签名确认,施工现场按照专项方案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并应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在相关部分设置明显警示牌说明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情况。
.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拆,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或支撑体系上下。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采用经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