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复查,突出重点,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质量
根据前期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从月日起,公司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前一阶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是到有关项目部进行抽查,检查面不低于二级单位所属单位数量的%。复查内容主要是:
(一)动员部署工作情况。各单位是否全面传达了中煤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和公司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是否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参加人员是否涵盖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具有控制权的单位。
(二)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情况。查阅各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是否经常了解所属机关部门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解答有关问题并指导工作开展,是否按期向公司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的符合性情况。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是否是XX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XX底“小金库”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是否追溯到以前度;对所属单位的检查面是否达到了%。
(四)自查自纠工作成效。自查自纠阶段有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是否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归纳整理并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领导班子重视程度。主要领导是否主动调度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工作小组是否向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班子成员是否研究了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公司检查中反馈的有关问题,本单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是否研究了整改落实措施,是否向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汇报,有关问题是否整改落实;是否有新的问题出现。
(七)宣传媒介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利用本单位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及时宣传报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内容和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内部网站是否设立专栏。
(八)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是否公告国资委、中煤集团和公司、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是否在本单位重要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箱,公布公司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持续公布。
四、落实要求,领会政策,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效果
为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质量和综合效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重申: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部门、项目部(工区、车间)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充分发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办公室、财务、纪检监察、审计、企业管理、组织人事、法律事务等部门的任务,同参与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深刻领会相关政策。按照中煤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凡是在中煤集团重点检查或国资委重点抽查中被检查出“小金库”问题的,一经查实,有关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先予停职,再进一步追究责任,从重从严处理。无论本次是否纳入国资委、中煤集团或公司检查范围,在以后度的各类财务、审计、效能监察等检查工作中,一旦发现仍存在“小金库”,不论何时设立,都视为新设“小金库”;均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单位、部门业绩考核扣分或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