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摸清以来我街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了解完善我街人口、就业、教育等结构,科学制定我街“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街统一领导、科室分工协作、每组各负其责、各方同参与”的原则,在街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
*街道办事处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居(村)委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街道普查办公室及居(村)普查小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有关人员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街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全街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
、具体的工作,按街普查办公室统一分工执行;
、分局*派出所负责组织户口整顿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做好普查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
三、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按照区街两级人民政府同负担文件规定,列入今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今月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居住在我区所辖区域内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关信息。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四)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人口普查表分为《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六)月日至今月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五、人口普查的方式
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好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六、区域划分与户口整顿
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居(村)委会所辖地区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划分若干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原则上按照约人划分。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街。
应按照《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方案》的要求进行户口整顿。全面、完整、及时的向普查机构提供普查所需的人口行政登记资料,包括按照普查区域范围的常住人口、外来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无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