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对我们的危害性巨大,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下面华夏诗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禁毒知识宣传培训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染上毒瘾一般有以下迹象:
1.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突然变坏;
2.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3.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4.外成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5.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如注射器、锡纸、切断的吸管、匙羹、烟斗等);
6.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着长袖衬衣;
8.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9.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
10.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三、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好奇心驱使 在调查报告中占第一位的原因就是“体会感觉”、“抽着玩玩”、“试一试”、“尝新鲜”。这种“试一试”的念头往往就是走吸毒不归路的开端。
2.寻找刺激,吸毒时髦、气派、富有,特别是一些先富起来的个体老板,认为该享受的全体验过了,抽一口,不枉来一世。可这一抽上,富有很快变成贫穷,百万富翁沦为乞丐多不胜数。
3.逆反心理,有人为吸毒者作戒毒榜样,导致吸毒后戒不了;有的被激将而吸毒,特别是个性极强的人往往被自信心所蒙蔽。
4.被欺骗、引诱不少吸毒者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吸毒,几次后找到了欣快感而无法自拔。不少毒贩为扩大毒网,经常利用青年学生的无知多方引诱。
5.环境影响,多见于家庭亲友,所谓近墨者黑。
6.负面生活事件影响,对于感情脆弱、意志薄弱的人更容易发生。夫妻感情不和、失恋、父母离异、事业受挫、经营破产、失业待业等引起的苦闷、情绪低落,以毒麻醉,解脱苦恼。
7.医源性成瘾,由于国家对于麻醉品控制较多,现在医源性阿片类药物成瘾已不多见。
四、什么是罂粟壳?
罂粟壳又称米壳、御米壳、粟壳、鸦片烟果果、大烟葫芦、烟斗斗等。罂粟壳是罂粟的成熟干燥果壳,呈椭圆形或瓶状卵形,直径1.5~5厘米左右,长3~7厘米左右。外表面黄白色、浅棕色至淡紫色,平滑,略有光泽,表面常见纵向或横向割痕。气味清香,略苦,可入药。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有成瘾性。因此,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管理的范围予以管制。
五、什么是罂粟?
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花期过后,结出椭圆形的蒴果,在成熟蒴果上切割,可渗出白色浆汁,把浆汁凉干,就成为棕黑色的胶状物?鸦片。鸦片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
六、什么是鸦片?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有应用,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七、什么是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八、什么是“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就是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使政府部门禁毒行为转化为全社会的行为,直到实现全国禁绝毒的目标。
九、什么是三级预防吸毒的教育:
一级预防是针对易染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和其他易染人群进行教育。二级预防主要是对已经处于吸毒的初期阶段,但还未产生依赖性的人群有针对性加强教育。三级预防的对象是成瘾者。
十、什么是兴奋剂?
常见的有哪些?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兴奋剂的种类繁多,大多通过人工合成,常见的有:苯丙胺类、苯丙胺类衍生物MDMA、MDA、可卡因、咖啡因等。
十一、什么是吗啡?
吗啡是鸦片(阿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从鸦片提取而成。纯净的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粗制吗啡称为“黄皮”。吗啡制剂多以盐酸盐的形式存在,医学上叫盐酸吗啡。吗啡的成瘾性很强,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等都是吗啡的衍生物。
十二、什么是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是公安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依法对其强迫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十三、经过强制戒毒又复吸的该如何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党委员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经过强制戒毒治的吸毒人员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毒瘾。
十四、什么是海洛因?
海洛因(Heroin) 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呈灰白色粉末状,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白粉”、“白面”。1874年,英国伦敦圣玛丽医院经人工合成海洛因。其简要过程是:从罂粟果实中收取浆汁,风干后制成鸦片,将鸦片溶于水,经化学过程制成吗啡,再将吗啡经过不同的化学处理合成粗制海洛因,粗制海洛因经进一步纯化,便成为海洛因。1898年,拜尔(Bayer)药物化学公司将海洛因作为戒断药批量生产,用其治疗吗啡成瘾,但在应用中发现其成瘾性比吗啡更为强烈,其药效与毒性达到同等数量吗啡的3~5倍。此后,各国取消了海洛因在临床上的应用。海洛因的合成,不仅没有成为药品造福人类,反而成了危害人类的“白色瘟疫”。
十五、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制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十六、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所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