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春季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保持春季阶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稳定,现根据黄教体卫艺〔2018〕5号、黄教体卫艺〔2018〕9号、黄教体卫艺〔2018〕18号、黟安〔2018〕2号、黟安办〔2018〕5号、黟安办〔2018〕16号、黟禁毒办字〔2018〕1号、黟防指办〔20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春季阶段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至4月底结束,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查。
二、大检查活动内容与重点
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流感防控等各项工作要求,针对春季新学期安全工作特点,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要突出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春季传染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宿舍管理、门卫值班、夜间巡查、教学器材设施等重点内容与重点环节。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此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要突出以下重点:
1.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强化学校一把手安全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通过细化校园安全工作措施,把每一项安全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并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落实。
2.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根据县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门卫值班管理,加强危险源安全防控和夜间防火、防盗、治安防范等值班巡逻,加强教职工自驾车辆进出校园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学生宿舍尤其是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重视流感、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防治,切实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特别要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特别是校园周边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文化市场净化等管理工作,以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切实落实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学校、学生监护人职责,齐抓共管,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做好在校生往返家校交通方式摸底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并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车辆接送学生,认真做好学生有序上车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对交通安全、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疏散、宿舍管理、门卫值班、夜间巡查、教学器材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宣传。要制订一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周周有重点,天天有内容。通过各种有效教育形式,突出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火灾事故、防校园伤害、防拥挤踩踏、防毒品侵害、防自然灾害(防洪、防震等)、防诈骗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地震、市场监管等部门,提高安全教育的专业化水平。要组织对全体教职工、安保人员等集中进行一次岗位安全职责培训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重温学习,进一步提升其岗位安全责任意识。要精心组织新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3月26日(3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份中小学法治宣传月活动及禁毒宣传“2018春风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乘坐公交、农村班线车上下学的学生要自觉遵守乘车安全规定,确保路途安全。要提醒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清明节前后,各校要配合当地开展森林防火、消防教育宣传,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火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宣传要做到师生、家长全覆盖。
5.切实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根据上级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学校开学、学生毕业及遇灾害性天气等情况期间,要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对于重要敏感性信息和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也要及时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亲自部署并督查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应突出重点,深入一线,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监管督查工作,切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中心校长要亲自到所辖村小、教学点督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请及时上报情况,同时做好安全应急工作。
2.各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请于3月20日前报送“黟县中小学春季阶段一般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上报表”,4月20日前报送“学校春季阶段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结”,以便及时汇总全县情况上报。(联系电话:55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