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雨季三防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25 05:59:57 华夏高考网

雨季三防工作方案【一】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旗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1号),确保全旗煤矿安全度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成立旗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折海军

副组长:赵耀中、姜峰

成员:胡鹏瑞、李向兵、温杰、贾伟、张晓东、李志民、任辉伟、达布拉干、高川、谢鳞、罗虎成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煤矿雨季三防工作。

二、总体要求

各煤矿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雨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煤矿将本煤矿雨季三防方案报送旗煤炭局备案。

三、汛前排查

要在汛期到来前,对全旗煤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水害隐患排查工作,重点为:

(一)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配件充足,并进行联合试运转,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三)要对水仓、水沟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挖,保证有效容积。

(四)要对工业广场防洪以及矿周边场所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五)要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对主变压器、井下电缆等供变电设施进行预防性检测,对供电系统机电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六)配齐泵房、变配电所、防汛物资等重要场所的值班人员,落实值班责任,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采空区容易积水区域、上覆岩层承压水危险区域。

四、监督执行

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汛期要不间断、经常性的开展检查活动,严格检查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煤矿对排查确认各类水害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在雨季未严格落实水害防治措施,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建)整顿。

五、应急管理

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遇到暴雨极端天气必须做到停产撤人。煤矿须在每次降暴雨时派专业人员做好水文变化情况及地面有塌陷现象观测,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建立健全雨季“三防”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汛期前进行演习。

雨季三防工作方案【二】

一、组织领导:

1、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

组长:孙福鹏

副组长:毛元旭侯杰王绪胜蒋贤东王志杨胡文武成 员: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供应科、办公室、企管办、保卫科、仓库、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采掘、辅助区队长。

“雨季三防”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机电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2、矿成立“雨季三防”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机电科调度室、达标办、企管办、地测科、保卫科

雨季三防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雨季三防文件的落实执行情况。雨季期间,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雨季三防文件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未按照文件计划完成的,对责任人每项罚款200元。由机电科执行。

二、矿成立八支抢险队:

1、泗河堤抢险队:队长:蒋贤东队员:50人

2、地面抢险队:队长:毛元旭队员:50人

3、井下抢险队:队长:王绪胜队员:50人

4、机电抢险队:队长:侯杰队员:50人

5、井口抢险队:队长:王志扬队员:50人

6、物质供应队:队长:田昌领队员:10人

7、泗河巡逻队:队长:张学堂队员:10人

8、医疗队:队长:刘宝队员:7人

三、主要工作计划:

1、地测科4月26日前,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和《地面防洪、防内涝措施》,各有关单位传达贯彻到每位员工。达标办组织检查,总工程师监督。

2、调度室安排巷修队5月20日前完成主、付水仓和采区水仓的清淤及井下排水沟的清理工作,并经验收达到合格。由调度室组织验收,生产矿长监督。

3、达标办5月10日前组织人员将矿内地面的排水沟、化粪池彻底检查、清理一次,做到排水畅通;矿外水沟在5月20日以前清理完毕。由技术科组织验收,安监科监督。

4、运转工区5月20前完成井上下电气设备、电缆的试验,以及井架避雷器测试、两条电源线路的清扫、消缺、清障等工作。由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矿长监督。

5、运转工区要在4月27日前对主排水系统检查检修完毕,要求台台设备完好、备品备件齐全,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运转工区雨季期间每周对矿10KV电源架空线巡检一遍,恶劣天气24小时值班巡线,并做好记录。由机电科组织检查验收,机电矿长监督。

6、运输工区5月25日前,对主井上井口和副井安全出口的防洪袋装袋、检查、摆放整齐。由调度室组织验收、生产矿长监督。

7、机厂在4月26日前完成工业广场、南北生活区避雷设施的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检查、维修、测试工作。由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矿长监督。

8、运转、机厂必须在5月27日前,对所属变配电房屋、设备、线路进行检查、消缺,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机厂加强矿内外和生活区供电线路树木的清障工作,确保汛期供电安全。由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矿长监督。

9、监控中心于5月15日前,对通讯设施及线路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汛期期间井上、下及与矿内外通讯畅通,确保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正常运行,检查情况报调度及有关领导。由通防副总组织验收,总工程师监督。

10、仓库于5月10日前将库内已有防洪物质及器材做好清点和检查,不合格物资应更换。由企管办组织验收,生产矿长监督。

11、企管、供应部门于5月25?日前按 “三防”办公室做的物资计划将各种防洪物质及器材全部购进完毕,仓库、设备库(“三防”用水泵、排水阀及软管要配齐)要做到防洪物资、设备100%完好,防洪物资、设备等专库存放并挂牌,专人看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矿长监督。

12、5月30?日前完成对井下泵房的排水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和井下监控系统的检修和试运行,以备紧急情形下撤离人员。由运转工区和监控中心负责,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矿长监督。

13、机厂每月必须对地面接地系统检查摇测一次,并将检查摇测情况每月27日前报机电科,每漏报一次罚机厂厂长100元。机电科监督执行。

14、汛期期间,所有“三防”物资要专物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调度室监督执行。

15、汛期期间,地测科加强矿区范围内可能向井下透水或漏水的裂隙、空洞的检查,以及采空区附近巷道或工作面的水量观测,发现水量增大时,立即汇报调度室撤离人员或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做好泗河内水位和地面及河堤标高的测量工作,重点掌握变化情况。

16、汛期期间,地测科须及时对井下涌水量井筒淋水变化情况进行观察、测量,安装地面测定雨量设施,绘制“降雨量与井下涌水量变化图”,供领导决策。由技术科监督。

17、技术科要根据工程变化及时调整、绘制好避水灾路线图,并在井下做出明显标志,使每个下井职工都熟悉。由安监科监督。

18、5月30日前,矿举行一次防洪抢险演习,使抢险队伍明确集合信号、集合方法、集合地点和具体任务,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接到抢险演习通知30分钟不到者罚款200元,以确保安全渡汛。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编写防洪演习总结报告。

19、5月10日前完成大到暴雨的应急预案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矿长监督。

四、工作要求:

1、泗河上水后,地测科、调度室加强与市水利局、泗河管理部门的联系,保卫科泗河巡视队加强对泗河来水的巡视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并将巡视情况、水位情况每2小时向调度机台汇报一次,发现险情立即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此项工作由保卫科、地测科具体负责。调度室每天将巡视检查情况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一次;情况危急时随时汇报,每漏报一次罚值班主任100元。由“三防”办公室执行,组长、副组长监督。

2、遇恶劣天气运转工区区长、技术员和值班区长不准同时下井。违反规定每次罚运转工区区长200元。机电科监督执行。

3、汛期期间,运转机修与电修人员不准全部下井,井上必须留有值班人员。违反规定每次罚运转工区区长100元。机电科和调度室监督执行。

4、雨季期间,矿值班领导、仓库保管员、司机24小时内不准离矿,“雨季三防”值班人员以现有矿值班编制来指挥汛期工作。每离矿一次罚款1000元,由调度室监督执行。仓库保管员、司机值班由调度室执行处罚,矿值班查岗监督。

5、汛期期间,每月10号前“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召开一次“雨季三防”全体人员会议,总结上月“雨季三防”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隐患,布置安排本月“雨季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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