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方案1】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对象和内容
(一)宣传对象:主要对化工、冶金、铸造、矿山、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人员。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监护、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等。
四、宣传形式和要求
各镇(街道)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动监管人员、网格员以及行业部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与职业健康教育资料、专题讲座与知识竞赛、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信息、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开通微博微信、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实现“送职业健康到企业,送职业健康到身边”。
(一)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依托当地大型企业,在人口密集区和企业集中地,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展示有关主题宣传画及职业病宣传材料,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职业健康知识“三进”活动。编制和购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宝典、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宣传资料,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各镇(街道)可以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与防病指导等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专题宣贯培训、座谈会或警示教育等,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四)请专家查隐患活动。各镇(街道)要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安排,组织专家为辖区内重点企业或职业病多发企业查找职业病防治隐患,针对问题,逐一分析和落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社会媒体专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博、公共传媒等社会媒体,积极开辟宣传专栏、专题、网页,集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职业健康”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要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推手,充分认识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紧扣主题。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各镇(街道)要将宣传周活动与宁波市安监局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和分类分级评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影像等相关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市安监局职安科。
【2016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方案2】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流程;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安全;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安全健康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三、宣传方式:
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展出展板、分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画、群发公益短信、微博微信等。相关宣传资料到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领取。
四、活动时间:
4月25日至5月1日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围绕宣传主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人次组织此次宣传周活动,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留存相关宣传情况台账及照片以备年底目标考核责任制检查,并于5月1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宣传照片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