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新政2017年1月20日正式落地,那么,下面就随华夏诗文网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月20日,南京网约车新政正式落地。其中规定,中高档出租车可直接转为网约车。时隔两个多月,4月6日,记者了解到,南京中北、东方、大件、北汽等多家出租车公司已经行动起来,把新政落到实处,与网约车平台联手,将部分闲置的中高档出租车试水为网约车经营。
“南京出租车改革新政规定,网约车与出租车将实现差异化发展。以后肯定是两者并驾齐驱地发展。”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北的士公司网约租赁部部长张年生介绍,所以从年初开始,他们就拿出了5台标致进行尝试。
这5台车挂靠在一家网约车平台旗下,目前已经按照新政的要求全部改为黑颜色,司机就是原本的巡游车司机。未来,将根据试点情况,调整驾驶员的工作量及待遇。
南京出租车改革新政中提到,南京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巡游车经营者可以申请将巡游车转型为网约车,现有中高档巡游车可直接转为网约车。这也是巡游车企业转型升级的一种方式。
据悉,随着南京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再加上网约车冲击,传统出租车行业出现了订单量下滑的趋势。各大出租车公司也寻求多元化发展。
记者了解到,除了将这些车辆挂靠在网约车平台,不少公司也把这些中高档车进行团体租赁,或者在摸索做自己的网约平台。
以下是南京网约车新政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鼓励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创新,按照科学引导、多样化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网约车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网约车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网约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条件
第五条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拥有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和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投诉处理及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人员,未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网约车经营申请人,发放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签订运营管理协议。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运营管理协议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车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保障、线下服务能力要求、经营者承诺等内容。
第七条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达到二千六百五十毫米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达到一百五十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达到五十公里以上;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二千七百毫米以上,发动机功率达到一百千瓦以上;
(三)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安全配置;
(四)安装固定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具有车内影像摄录功能的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
第八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初次或者变更登记。
登记完成后,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所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规定,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自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八年。
第九条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考核。
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证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提供变更登记以及达到法定报废条件的网约车信息。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定期对注册的网约车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网约车予以清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情形的,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