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自10月14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62条,小编通过新旧《条例》全文的仔细对比,总结了以下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亮点解读。
一、与时俱进,吸收新经验新成果。《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例如: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不断夺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增适用范围,指明了适用对象。新《条例》新增规定,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特点执行本条例,这一条新增规定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适用范围,指明了适用对象。
三、新条例更加注重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一)以德为先,注重能力。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有的放矢,力戒空谈。
四、细化教育教学管理。(一)增加学时管理的规定。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550学时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二)管理制度更加精细化。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纳入学时。新《条例》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应当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保证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
六、与时俱进新增网络教育培训的规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建立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
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等学校等授课。
八、新增加强精品课程建设规定。《条例》新规重点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领域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九、强化培训结果的应用。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当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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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
办学方向:培训必须“姓党”
“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上干部教育培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主任赵耀宏说,解决好干部的理论武装问题,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特别是最新成果凝心聚力,提高广大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任务。
延安时期,*亲自兼任中央党校校长,他在一次讲话中说:“我们办党校,就是要使我们同志的政治水平和理论水平提高一步,使我们党更加统一。”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水平和理论水平,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更加自觉地维护党的统一,这在今天和今后的干部教育培训中仍然适用。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院长柯华表示,干部教育培训要正确把握学习的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姓党”,始终坚持*,这也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点:
??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上,《条例》及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的新要求,明确提出干部教育培训要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围绕“四个全面”、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在讲坛纪律上,《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干部教育姓党”。提出干部教育必须“严守讲坛纪律,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要求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必须“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
赵耀宏认为:“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纲领性文件,《条例》本身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
根本目的:提升素质能力
当今时代,知识增长、更新很快,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面对这种情况,领导干部如果不加强学习,不加强知识武装,就可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而落伍。
《条例》更加鲜明地强调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在基本原则上,突出强调以德为先、注重能力,把育德放在第一位;在培训内容上,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在学风建设上,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强调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促进干部养成良好学风、作风,从制度上切实保证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始终是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位的任务。
《条例》与时俱进,紧贴现实,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管理体制进行了丰富和创新。在培训内容上,除了提出加强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培训外,还提出了加强国家安全观、科学人文素养教育及外交、民族、宗教、保密、心理健康等方面培训,以帮助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在培训方式方法上,提出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在机制运行上,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能进能出的市场机制。“这些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教育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必将有效促进充分竞争、充满活力的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的形成。”柯华说。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强调,干部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最终要落脚到各个岗位上,提高广大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到教育培训对所有岗位的干部进行全覆盖,实现干部水平的整体提高。做到普遍性的同时,也要针对岗位横向的类别和纵向的层次对广大干部进行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他说,《条例》将“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确立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之一,将使干部教育培训更加科学,更加符合自身的规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重要保证:从严管理、依法治教
*说:“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
始终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并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主张。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细化了对培训机构、师资、学员的纪律规定,明确了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教师的责任义务,强化了从严管理、依法治教的导向。
为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条例》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新要求,增强了干部教育的严肃性。《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在*领导下,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将全国干部教育联席会议作为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形成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合力,使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更加有力、协调。
《条例》还明确,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这样将有效避免过去干部教育培训中时常存在的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问题,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利用率。”周文彰说。
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条例》的贯彻落实,必将对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产生深远影响。正如*所言:“只有全党本领不断增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