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公司办公楼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公司员工利益及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30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60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