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故迟到、早退。
、 在岗位上扎堆聊天、嬉笑、打闹、跑动。
、 利用工作之便随意翻动客人文件。
、 私自处理宾客遗留的一般低价物品。
、 因服务态度、质量原因受到客人口头及书面投诉。
、 在营业场所睡觉。
、 在店内与同事或宾客吵架。
、 不服从组织调动工作的决定。
、 取笑捉弄客人。
、 向客人索要小费。、
、 无故旷工一天。
以上员工违纪内容一经查出,将按甲、乙、丙类过失,处以-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