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学校校长为安全一责任人,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为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隐患排查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齐防盗、防火设备。
、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会室、食堂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