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制度(二)

时间:2021-08-24 01:57:17 华夏高考网
火工品管理制度

()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装载和运输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井下运输:

()运送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做到停车不行人。

()在上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

()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禁止装雷管装在衣袋内。

()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留。

()运送炸药和雷管人员不得相跟,两人间距至少大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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