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六)

时间:2021-08-24 01:47:41 华夏高考网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四十七条 公司成本和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赔款支出。指公司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按保险合同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赔款。包括支付的理赔勘查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支出等。
  理赔勘查支出是指公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承保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估损鉴定等发生的支出。
  摊回分保赔款支出是指分出分保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发生赔款后收到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应由其承担的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支出抵减赔款支出。
  (二)给付支出和退保金。包括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金给付、退保金等。
  1、死伤医疗给付。指公司经营的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伤残、医疗等事故时,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
  2、满期给付。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3、金给付。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条款规定的限,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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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退保金。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退保金。
  (三)分保业务支出。包括分出保费、分保赔款支出、分保费用支出。
  1、分出保费。指分出分保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时,向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保费。
  2、分保赔款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因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应承担的赔款支出。
  3、分保费用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应承担的各项支出,包括营业费用、代理手续费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四)代理手续费支出及佣金支出。
  1、代理手续费支出。指公司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确定某一险种、某一条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
  2、佣金支出。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佣金支出。佣金最高支付总额不得突破缴费期内实收保费的5%。
  已支付佣金的营销业务不得再支付代理手续费。
  3、公司直销保险业务不得对外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直销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不通过保险代理人而直接经营的保险业务。
  4、除个人代理人外,公司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五)防预费。指公司为防止保险事故发生,经被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标的采取安全防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支付防预费的标准:财产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当自留保费收入的1%控制使用;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按不超过当自留保费收入的0.8%控制使用。
  (六)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开业不满三的公司,按不超过当营业收入的9‰掌握使用;开业满三以上的公司按不超过当营业收入的6‰掌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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