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四)

时间:2021-08-23 15:35:21 华夏高考网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瞎炮至少.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四,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二十三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m(掘进机工作面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间距小于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